备案需有域名及中国大陆境内的服务器,且需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备案申请。因此,如果您的域名要通过阿里云备案,请先购买阿里云中国大陆内节点服务器,如 ECS(包月3 个月及以上,且有公网带宽)、轻量应用服务器(包月 3 个月及以上)、弹性 Web 托管(包月 6 个月及以上)、建站市场(云市场)产品(需首次购买周期为 12 个月及以上,且订单金额 99 元及以上)、或云虚拟主机,再登录 阿里云备案平台 提交备案申请。
若您还没有购买阿里云服务器,请在 购买 页面选择需要的配置,在线提交订单即可购买。
如果您使用的是自己的服务器(自建服务器或自建机房)备案,需要联系网络提供商进行备案,如联通、电信等。
网站域名指向香港地区节点服务器不用备案。目前工信部要求域名指向中国大陆境内节点服务器开放访问的网站必须备案,但对中国大陆外节点的服务器无此要求。
如果备案时,您包年包月购买的服务器剩余时长不满足备案要求,请续费,以满足备案服务器要求。
服务名称 | 是否需要备案 | 是否需要接入阿里云 |
---|---|---|
ECS | 是 | 是 |
云虚拟主机 | 是 | 是 |
弹性Web托管 | 是 | 是 |
负载均衡 | 是 | 是 |
云建站市场 | 是 | 是 |
OSS | 是 | 否 |
CDN | 是 | 源站使用阿里云中国大陆境内主机,需通过阿里云备案或将备案信息接入阿里云。 |
WAF | 是 | 源站使用阿里云中国大陆境内主机,需通过阿里云备案或将备案信息接入阿里云。 |
高防 IP | 是 | 视情况而定。
具体信息,请参见 高防 IP 网站备案。 |
说明 | |
|
阿里云产品不同可申请的备案服务号数量也不同。备案成功后该备案服务号即作废,不能释放后重新使用。网站注销或取消接入后,原备案服务号也无法重复使用。
每个阿里云 ECS 实例(包月 3 个月及以上,有公网带宽) 、弹性 WEB 托管实例(包月 6 个月及以上)、轻量应用服务器(包月3个月及以上)可申请 5 个备案服务号,用于提交 5 个网站的备案申请。5 个网站备案可为同一个备案主体下,也可以是不同的备案主体,最多可对应五个不同主体。
建站市场(云市场)产品(首次购买周期为 12 个月及以上,且订单金额 99 元及以上)可申请 1 个备案服务号,提交一个网站的备案申请。
云虚拟主机(独享云虚机和共享云虚机)只能提交 1 个主体备案,但可在此主体下提交 10 个网站的备案申请。
使用阿里云 OSS:需在工信部备案。如果您已通过其他服务商备案成功,备案可不用接入阿里云。
使用阿里云 CDN:需在工信部备案。如果您网站源站在阿里云,需在阿里云进行备案。如果已通过其他服务商备案成功,需将备案接入阿里云。请参见接入备案流程。
如果您使用的域名,之前通过其他服务商备案成功并获取备案号,现在网站更换到阿里云服务器(或子域名指向阿里云服务器),因备案接入商有变更,所以需要进行备案接入。
如果您要查询域名是否已经备案,您可访问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单击 公共查询 > 备案信息查询,查询您的域名是否已备案。
域名已通过阿里云备案成功,如果更换阿里云其他服务器,您可修改域名解析,将您的域名指向新服务器即可。无需再次备案。
如您要更换其他服务商空间,需将您的备案信息在您的新空间提供商处进行接入。具体接入流程可咨询您新服务器提供商。